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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問答15條
發布時間:2010.12.20 新聞來源:原創 瀏覽次數:
1、我國為什么要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制定《出境木質包裝檢疫處理管理方法》? 目前,美國、加拿大、新西蘭、韓國、歐盟等國均已根據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制定本國的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并于2004年起陸續開始實施。為確保我國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符合進口國檢驗規定,同時為履行WTO成員國的義務,有必要采納國際標準,并對我國現行的出境木質包裝檢疫規定進行修訂。
2、是否所有出境木質包裝均須采納國際標準? 不是。輸入國家或地區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按其規定的除害處理方法實施除害處理,并在每件包裝上加施標識。輸入國家或地區沒有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3、哪些國家或地區提出采納國際標準? WTO鼓勵各成員國采納國際標準,但是各個國家或地區采納國際標準時間不同,國家檢疫總局將及時公布采納國際標準的輸入國家或地區的名單和實施時間。目前,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新西蘭、韓國、歐盟、澳大利亞、瑞士、南非、菲律賓、印度等均已相繼采納國際標準,部分國家已經進入過渡期或完全實施階段。
4、由誰在出境木質包裝上加施標識? 標識是IPPC確認的表明木質包裝經過有效除害處理的符號,只有經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的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才有資格使用標識。
5、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如何取得標識使用資格? 需使用標識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常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
6、何為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標識加施企業(以下簡稱標識加施企業)? 標識加施企業是具備木質包裝除害處理能力和相應的防疫能力,并經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后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特定木質包裝生產企業。
7、標識加施企業可以隨意加施標識嗎? 不行。標識加施企業應在除害處理前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由檢驗檢疫機構對木質包裝實施檢疫,并對除害處理過程實施監督。除害處理合格的,檢驗檢疫機構監督其加施標識。
8、標識加施企業如何加施標識? 在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標識加施企業對出境貨物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后,按規定的式樣將標識刷(印/烙)在木質包裝顯著位置,至少在每件木質包裝的兩個相對面,標識顏色為黑色。企業可在標識上增加其它與木質包裝相關的信息。
9、出口商從哪里購買具有標識的木質包裝? 出口商應從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購買,檢驗檢疫機構將通過適當方式公布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名單。
10、出口商使用具備合格標識的木質包裝,還需要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嗎? 對輸入國為已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出口商不需要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但應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對輸入國未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并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和熏蒸消毒證書的,出口商仍需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11、使用含有標識的木質包裝是否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 對輸入國為已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不再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輸入國未采納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并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或熏蒸/消毒證書的,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12、對需要加施標識的木質包裝,可否在出境口岸實施除害處理? 否。木質包裝最好在木質包裝的原產地實施除害處理。因為貨物在出境口岸實施除害處理后需掏箱才能加施標識。
13、我國出境木質包裝標識有什么特別規定? 標識中含有各直屬檢驗檢疫局的2位數代碼和標識加施企業的三位數登記號,該組合代表每個標識加施企業的唯一代碼。經檢驗檢疫機構同意,企業可以在標識中增加其它必要的信息,如生產流水號、防偽標識等。
14、對標識加施企業有何監督管理措施? 標識加施企業應保證除害處理質量并正確加施標識。出現影響木質包裝檢疫質量隱患的,檢驗檢疫機構將責令其整改,如果由此導致貨物在國外重新處理、銷毀或退貨,以及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將被取消標識使用資格,并予公布。
15 、偽造、變造、盜用標識的將如何處罰? 標識是IPPC注冊的用于除害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上的特定標志,我國已向IPPC秘書處申請并獲準使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檢疫標識。偽造、變造、盜用標識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2、是否所有出境木質包裝均須采納國際標準? 不是。輸入國家或地區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按其規定的除害處理方法實施除害處理,并在每件包裝上加施標識。輸入國家或地區沒有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3、哪些國家或地區提出采納國際標準? WTO鼓勵各成員國采納國際標準,但是各個國家或地區采納國際標準時間不同,國家檢疫總局將及時公布采納國際標準的輸入國家或地區的名單和實施時間。目前,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新西蘭、韓國、歐盟、澳大利亞、瑞士、南非、菲律賓、印度等均已相繼采納國際標準,部分國家已經進入過渡期或完全實施階段。
4、由誰在出境木質包裝上加施標識? 標識是IPPC確認的表明木質包裝經過有效除害處理的符號,只有經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的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才有資格使用標識。
5、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如何取得標識使用資格? 需使用標識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應向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并經常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
6、何為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標識加施企業(以下簡稱標識加施企業)? 標識加施企業是具備木質包裝除害處理能力和相應的防疫能力,并經檢驗檢疫機構考核合格后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特定木質包裝生產企業。
7、標識加施企業可以隨意加施標識嗎? 不行。標識加施企業應在除害處理前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由檢驗檢疫機構對木質包裝實施檢疫,并對除害處理過程實施監督。除害處理合格的,檢驗檢疫機構監督其加施標識。
8、標識加施企業如何加施標識? 在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標識加施企業對出境貨物木質包裝實施除害處理后,按規定的式樣將標識刷(印/烙)在木質包裝顯著位置,至少在每件木質包裝的兩個相對面,標識顏色為黑色。企業可在標識上增加其它與木質包裝相關的信息。
9、出口商從哪里購買具有標識的木質包裝? 出口商應從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購買,檢驗檢疫機構將通過適當方式公布取得標識使用資格的木質包裝生產企業名單。
10、出口商使用具備合格標識的木質包裝,還需要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嗎? 對輸入國為已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出口商不需要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但應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對輸入國未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并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和熏蒸消毒證書的,出口商仍需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11、使用含有標識的木質包裝是否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 對輸入國為已采納木質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不再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輸入國未采納包裝檢疫措施國際標準的,并需要出具植物檢疫證書或熏蒸/消毒證書的,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12、對需要加施標識的木質包裝,可否在出境口岸實施除害處理? 否。木質包裝最好在木質包裝的原產地實施除害處理。因為貨物在出境口岸實施除害處理后需掏箱才能加施標識。
13、我國出境木質包裝標識有什么特別規定? 標識中含有各直屬檢驗檢疫局的2位數代碼和標識加施企業的三位數登記號,該組合代表每個標識加施企業的唯一代碼。經檢驗檢疫機構同意,企業可以在標識中增加其它必要的信息,如生產流水號、防偽標識等。
14、對標識加施企業有何監督管理措施? 標識加施企業應保證除害處理質量并正確加施標識。出現影響木質包裝檢疫質量隱患的,檢驗檢疫機構將責令其整改,如果由此導致貨物在國外重新處理、銷毀或退貨,以及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將被取消標識使用資格,并予公布。
15 、偽造、變造、盜用標識的將如何處罰? 標識是IPPC注冊的用于除害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上的特定標志,我國已向IPPC秘書處申請并獲準使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檢疫標識。偽造、變造、盜用標識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